依据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
一、机构名称: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:Ping An Bank Co.,Ltd.

二、业务经营范围

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外结算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;发行金融债券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拆借;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;从事银行卡业务;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务;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
三、批准成立日期:1987年11月23日

四、住所: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

五、机构编码:B0014H144030001

六、发证机关:原“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”(现已并入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”)

七、发证日期:2022年6月2日

八、经营区域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

九、法定代表人:谢永林

关于开展个人银行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工作的公告

2024-03-01发布
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,我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,开展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“沉睡账户”标准
“沉睡账户”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,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,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。具体如下:
(一)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人民币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(不含信用卡)。
账户范围:个人客户在我行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及I、II、III类银行结算账户、联名账户。存款凭证包括借记卡、活期存折、支票户。
(二)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、存期为无固定期限且连续存满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。
账户范围:个人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包括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、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、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、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、人民币定活两便储蓄存款、人民币通知存款、定活通、聚存宝。存款凭证包括存单(含普通存单与大额存单)、存折、卡。
(三)主动交易是指存现、取现、转账、消费等除计息、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。
二、查询“沉睡账户”渠道
(一)我行主动通知:
我行将通过官网、口袋银行公告、微信公众号、短信等方式通知。
(二)如您未收到相关通知,有任何问题,可通过以下方式知晓:
1、拨打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5511-3。
2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行任一网点咨询。
(提示)如您留存在我行的个人信息已发生变化,请您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行任一网点进行更新。
三、“沉睡账户”的唤醒
为了帮助您充分了解本人名下的账户开立情况,避免因银行账户长期不用给您带来潜在的资金损失风险,保障账户资金安全,唤醒沉睡的“钱袋子”,提升资金利用效率,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来唤醒“沉睡账户”。
(一)如您仍需要使用账户,请通过办理存现、取现、转账、消费等账户支持的任一主动交易唤醒“沉睡账户”。
(二)如果您确认不再使用,请您登录我行口袋银行“空中柜台—借记卡销户”交易进行销户;如您的账户是互联网账户(II、III类银行结算账户),您还可通过【口袋APP首页-更多-账户服务-银行卡(找到对应卡,点击“管理”)-销户】进行在线销户;如您在口袋银行无法处理,可前往我行任一网点进行销户处理。
四、特别提示
(一)我行及我行工作人员,不会以任何名义,向您索要银行账户、网银、电话银行及平安口袋银行APP的登录密码、交易密码、动态密码或查询密码等涉及账户安全的信息。建议您遇到相关情况时,不要轻信对方提供的任何联系方式或网页链接,请您及时与我行客服或营业网点进行确认。
(二)非法出租、出售、购买银行账户(卡)是违法犯罪行为,请您提高防范电信诈骗等风险意识,切莫非法买卖账户,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(三)我行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工作不影响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及交易记录完整。
如有任何问题,敬请垂询我行客服电话:95511-3或前往我行网点咨询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 
特此公告。
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二四年三月一日